“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11月26日,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刘艳红接受湖北日报专访时表示,全省人社系统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切实增进人民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抓实就业最大民生的“指南针”
《决定》提出,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为进一步抓实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稳就业摆在“六稳”之首,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刘艳红说,我省始终把稳就业作为头等大事,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近年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连续跨越70万人、80万人、90万人大关。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外部环境严峻复杂的新形势,人社部门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全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平稳。截至10月底,城镇新增就业79.68万人,同比增加2.63%,城镇登记失业率2.51%,低于4.5%的控制目标,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低位运行。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就业良性互动。刘艳红强调,当前,就业领域还存在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大、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等问题。人社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抓紧抓实抓好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坚持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相结合,坚持促进就业和扶持创业相结合,着力打造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机制,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兜牢社保普惠民生的“路线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决定》指出,“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落实社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发展商业保险。”
“这是进一步兜牢社保普惠民生的路线图。”刘艳红说,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省陆续建立完善了生育、养老、大病、工伤等保险制度,构建起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法定人群覆盖范围从国有、集体企业逐步扩大到各种所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社保制度在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10月底,全省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5874万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002万人、611万人、703万人。5月1日起严格执行社保新费率,截至10月,已为企业减少社会保险费97.62亿元。
民生所系,责任所在。刘艳红认为,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基本民生部门职责,为增进人民福祉贡献力量。就我省人社工作而言,下一阶段,要更大力度推进参保范围和条件、缴费比例和基数等政策统一,为全国统筹打好基础。要畅通转移接续的渠道,提高转移接续效率,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要加快建立城乡居保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努力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的“冲锋号”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劳有所得,是广大劳动者体面劳动的根本需求,确保广大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尤为重要。”刘艳红说,近年来,我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社部有关要求,着力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狠抓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地,持续实现了“三下降”(办结工资类案件数下降、涉及劳动者人数下降、处置欠薪突发事件数下降),在2017、2018年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被评定为A类。
刘艳红表示,眼下正是奋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全省人社部门要从全会精神中汲取力量,以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基本取向,聚焦根治欠薪目标,筑牢政策防护网,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落地,从严打击欠薪行为,健全欠薪失信惩戒机制,继续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